Monday, October 16, 2006

斋戒月的乐与苦

中国的回民很多都被“汉化”,所以大多中国人搞不懂什么叫“斋戒月”。我简单扼要一下:全球的穆斯林(回教徒)在其新年前的一个月,开始斋戒;既从日出至日落(时间因地方而异,用经纬线来计算,比如说马来西亚这里大约就是清早5:30到晚间7:00左右。)时间,不得进食,不能喝水,甚至连口水也不能下嚥。他们的这项行为被视为圣洁而高尚的,完全是为了亲身体验穷人捱饿的切肤之痛。

这段时间,极端的回教狂热份子会停止其恐怖袭击,而一切针对回教积极份子的挑衅行动也会停止;总而言之,回教徒在这神圣的斋戒月,大家修身养性,是最和平也是最不能侵犯的一个月。
好了,废话囉唆完毕。我要说的是“后现代的斋戒月”。

大马的穆斯林,在斋戒月其间,其实吃得更多。他们饿了一整天,到了开斋的时段,就毫无节制的吃;完全和体会穷人捱饿的心态,背道而驰。所以商家瞄准了这个商机,在斋戒月其间就会进行食品、用品大促销;在加上要准备过年的心态,穆斯林挥霍的幅度比平时舍得得多。
超市大促销?不管回教不回教,对我们消费者来说,始终是一件乐事。

斋戒月最倒霉的几个行业,要数美容院、旅行社和餐厅。穆斯林连饭都不吃,白天哪里还会上什么美容院减肥?旅行也一样,不吃饭,哪来的心思和力量去走动?
但是旅行社此刻却是最忙的,事关开斋年(马来新年)有很多人出门旅行,所以忙工作始终也是一件乐事。

说到餐厅,就要长篇大论一翻。众所周知,我们吉兰丹这里,95%的族群是马来人,又被回教党统治,俨如一座回教城。这里的市政府勒令,所有餐厅不得在下午三点以前卖饭给穆斯林,要不然会被取缔罚款。市内很多餐厅就这条规矩,干脆就三点才营业,那我们华人可就苦了。像我这样的快餐族,三点以前休想吃到肯得基家乡鸡、老麦汉饱、比萨屋等。

就这事,当地华团还率众到市议会呛声去,说如果把“饭”和“菜”分开来打包呢?马来人即使买了也无法立刻吃啊!官员说:“还是不行!穆斯林如果在斋戒其间进食,他本身就是一个羞耻。如果提早时间卖饭给穆斯林,就像在诱惑他们偷吃,做出伤风败俗的事。”
言下之意,“偷吃”虽然是滔天大罪,但追根究底是餐厅的错,错在一开始就不应该诱惑穆斯林。

我突然感觉他们这些调调有些熟悉,好像在哪里听过酱……
噢!对了!回教党曾经告诫女人不可以穿衣太性感,因为这样容易引人犯罪。
言下之意,“非礼”虽然是滔天大罪,所以追根究底都是女人的错,错在一开始就不应该诱惑男人。

民以食为天,还是说吃的。三点以后,所有的餐厅都开始推出美食,烧鸡是最常见的,因为马来人和鸡有仇,就是爱吃鸡。其次就是甜甜的美味马来糕点,各式各样的,单是看都嫌眼花缭乱。据说这些甜食是用来压胃的,因为肚子饿了一天,胃酸已经累积了很多,如果没用甜食来压,会非常伤胃的。

上几个星期的月饼节才过(感觉马来西亚没有在过中秋,整个月都在尝不同口味的月饼,所以干脆就叫月饼节更为贴切),大家的嘴都甜死腻死;岂料还没休息片刻,嘴又要不停的服侍马来甜糕。我老婆一看到我把马来糕递给她时,立刻就开口说:“不要!我的嘴巴都甜到变酸掉!我现在最想要的是一杯辣椒水……。”
所以说物极必反,吃甜食虽是乐事一宗,但月饼和马来糕的连续两个月轰炸,健康就快闪红灯啦!

斋戒的马来人可以乘机偷懒,反正他们做什么事都是提不起劲,我们非回教徒应该容忍,应该体谅他们的懒惰。言下之意,偷懒无罪,马虎有理!

到了晚间七点,既是开斋的关键时刻,街上车辆少得可怜,马来人大多都守在饭桌上盯着丰富的菜肴,准备随时动手动口,无暇驾车在路上闲逛。
对我们驾车下班回家的打工仔,不塞车的一个月,简直就是天赐!

看来斋戒月对我们非回教徒来说,乐多于苦,所以希望这些个美好日子,千万比太快过掉!

7 Comments:

At 10/18/2006 10:27 a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我在英国那年斋戒月落在冬天,穆斯林可以提早开斋。当时就问穆斯林朋友,改年斋戒月落在夏天而他们又不巧人在北欧(太阳要到午夜才下山哦)怎么办?她说,那我们只好移民了。

 
At 10/18/2006 9:53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其实,牛不喝水压不到牛头低。。。。不过,他们不是牛,是猪!

 
At 10/20/2006 9:39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对于你来说真是幸福的一个月,除了吃不上快餐,呵呵。确实,尤其是北京的回民没有这样的习俗……恩,不同的味道

 
At 11/04/2006 6:31 pm, Blogger 阿虎 said...

逆飞,我老婆问真的有穆斯林住在北欧,为了斋戒而移民的吗?

凡奇,您的言论好偏激喔。

四方宇,北京的回民可以喝啤酒,单这一点就不同。

 
At 11/21/2006 12:07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原來在吉蘭丹快餐店在早上不可開業。

未免太嚴了吧。

我們這兒只有某些馬來餐廳休息﹐因為會有其它宗教人民生意可以做。有些﹐休息就得過份﹐可以整整一個月不開門。

 
At 11/22/2006 1:30 pm, Blogger 阿虎 said...

子非鱼,习惯就好,反正华人一向来都是挺会“逆来顺受”的。

又:看了您个人的介绍,发觉你听歌的品位与我甚为接近,同样喜欢黄舒骏、万芳、孟庭苇等。我猜我们是同个年代的七年级生吧。

 
At 11/23/2006 1:14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對呀﹐習慣就好﹐習慣了就沒什麼爭執。這就是華人的“耐力”。

呵呵﹐應該是說六年級。

因為台灣人是用民國幾年來算的。

七零年代就是六年級。
八零年代就是七年級。

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

My Photo
Name:
Location: Kota Bharu, Kelantan, Malaysia

你可以叫我阿虎,又或者奇异果的爸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