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22, 2007

玩尽巴厘岛

去了一趟巴厘岛,这个团注重的是“玩”,所以安排了非一般的行程。














除了“玩”,住也蛮讲究的-库塔区的硬石酒店
这酒店很特别,大厅是一个演唱台,晚间有歌手驻唱;酒店随处可见到吉他、摇滚歌星的肖像、乐谱等做装饰,很强烈摇滚Feel的一个主题酒店。














我最喜欢它大大的游泳池,除了有人造沙滩,还有古迹Feel的设计,再加上到处都可以听到音乐(它们甚至把音乐Pump到水里面,太惊喜了),真是前所未有的写意。














第一个行程是“落日游轮晚餐”,船上气氛还算不错,唯一扣分的是食物,难吃死了。














晚上,我独自跑到著名的餐厅Made's Warung点了有名的Nasi Campur拌饭来吃,结果还是一样的结果,难吃死了!这碟“特别拌饭”要价18马币左右,简直就是一碟杂饭无异,非常的不值得!














第二个行程是到Planet Hollywood吃午餐。














下午参观了一个海神庙。
但是我们的靓女团友似乎对景点没什么兴趣,只是关心在小摊小贩,把价钱砍来砍去,到处杀声四起的。














这个靓女花了8万(约马币32) 搞了个“临时刺青”,据说可以耐两个星期左右。
我最后也搞了,只是花了5万(约马币20),原以为捡了个便宜,岂知才在街上溜鞑不到三分钟,就有人问我花了多少钱搞的。
我如实相报,他居然优惠我2万5(马币10)再搞一个,气得我半死!














大热天累累的走完海神庙,当然是去Spa啦!
享受完两个小时的香熏按摩,肚子已经很饿很饿了。
晚餐安排在金巴兰的海边用,虽说是烤新鲜的海鲜,但是味道……不说了,还是一句话,气氛很好,所以味道就暂摆一边。














晚餐没吃好,我又独自一个人跑到书上有名的墨西歌餐厅Tj Mexican去夜宵一番。
它的“水牛城烧鸡翼”异常美味,一定要尝!
还有“墨西歌春卷”和“自家烤乳酪蛋糕”,味道也是相当不错。














以为是果汁饮料,点了两杯,结果是两杯鸡尾酒。
硬着头皮喝完这两杯酒,这一夜我醉了。














这一天,绝对是难忘的“惊险刺激的泛舟之旅”初体验。
众美女们还没上船就有些胆怯,当然啦,有谁不珍惜自己的花容月貌。














我是非常享受这次体验,尤其在大自然下的环境下漂流,真说不出的超级爽快。
从今而后,谁要是想来巴厘岛渡假,我一定大大力推荐这好玩的泛舟!














玩了一整个上午的泛舟,是时候享用印尼美食-“脏鸭子”大餐。














临别秋波,当然是买纪念品回家。
我买最多的纪念品就是吉他的摆设,大概是受了Hard Rock酒店的影响。














好了,是时候向美丽的巴厘岛说拜拜。
Bali, I will be back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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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September 05, 2007

佛都有火

看了9月2号《文涛拍案》女法官缘何脱袍斥原告,真是佛都有火!
先简单的叙述一下这起人间悲剧:

母亲韩浪6岁大的儿子被邻居家13岁大的儿子掐死,并弃尸荒井。
韩浪成功控告张家,把13岁大儿子送入收容所教养3年,另判张家赔偿15万余元。
然而,事过半年多,韩浪穷得连孩子都无法下葬,只是要求张家支付殓葬费,张家既没赔付韩浪一分钱,也没有表示过任何歉意。
正因为张家的冷漠,悲愤难抑的母亲蓄意将硫酸泼向了张家的大女儿。
让张家的两夫妇也亲身体会一下,什么叫“伤在儿身,痛在娘心”。
法院拘捕了韩浪,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,赔偿被毁容的仇家女36万余元。
于是被告人韩浪和原告人张二群,在公堂上对骂起来。

韩浪服判,但是原告人张二群不满,还说:
“判得太轻!要不要上诉回家商量再说。”

张二群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,居然恶人先告状:
“你还有人性吗?你为什么不来害我,害我的女儿。你现在后悔吗?”

韩浪回他的一句话,简直叫我拍烂手掌:
“如果法官问我,我就后悔。可是你问我,我永远不后悔!我让你天天看着你女儿,让你难受一辈子!你记住,你闺女是你害的!”

在原被告争执的过程中,已经脱下法袍的主审女法官回到庭中,坐在旁听席上。
当她听见张父向记者解释,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支付韩浪儿子的赔偿金,而是准备分批慢慢支付时,忍不住站起身来驳斥:
“那你为什么一分钱都没有付过?你家不是还有两辆车吗?”

张父一听这话,把争吵的矛头对准了法官。
“你这样说,你是不是偏袒被告?她泼硫酸还有理了?”

女法官提醒张父:“你说这话,先问问自己的良心!”

张父大嚷着:“你有本事当庭释放她啊?”
他对记者嘟囔着:自己没说过不给钱,只是想以后给,女儿受伤并不是自己的过错。

等张父离开时,法官才慢慢平复了情绪。
“我脱下法袍也是个普通百姓,实在太生气了!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其实谁是罪魁祸首?
我认定就是张家。
唯有这样的败类父母,才可养育出13岁的杀人凶手。
败类永远有理由为自己叫屈,自己的观点全对,而别人的角度全错;
宛如《大时代》里的丁蟹上身。

其次是中国法律的漏洞-“执行难”。
我们不妨这样想问题:如果韩浪能够及时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,即便一部分,也是一种补偿和抚慰,不至于走到害人终害己的一步。
她不幸碰上了“执行难”,法院的判决如同一纸空文,而且韩浪也没有看到获得赔偿的前景,她于是选择了以暴力制无良。张家女儿被泼硫酸和其父的行径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但张父的不诚信无疑是其女遭遇伤害的诱因。

最后的判决更令人可笑,判韩浪赔偿36万。
人家连孩子都要半年后才下葬,哪来的36万来赔张家败类?
更何况人家有能力的15万赔偿都没法执行,这36万向谁要去?

有人说法官是正义的代表,即使在脱了袍的情况下,也不能怒斥原告。
难道这个非议法官的人不明白什么叫“是可忍,孰不可忍”?
我强烈支持佛都有火的法官,怒斥无良的败类父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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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September 04, 2007

超低能劲搞笑的四人帮

最近在youtube上看到至搞笑的:

立刻就有爱国人士发挥其创意无限,改成配音版,笑到我肚子疼:

由于我本人乃Hentai电影《Borat》粉丝,所以知道配音乃取自以下片段:

不知道Borat变态大叔的人,赶紧买张碟来笑爆肚子,保证比Mr. Bean还超低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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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cation: Kota Bharu, Kelantan, Malaysia

你可以叫我阿虎,又或者奇异果的爸爸